全球观热点: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规范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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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清单 立标杆 强质量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规范提升行动
本报讯 (何正君)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今年5月以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规范提升行动,进一步排查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风险隐患,提升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构建经营主体资质合法、台账齐全、产品合格、宣传合规、专区(专柜)设置管理到位的市场消费环境。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两年的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规范提升行动,力争到2024年底实现连锁药店、母婴店、大型商超、医疗机构等场所的特殊食品专区专柜设置率达100%,在邕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特殊食品经营领域电子监管覆盖率达50%以上,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率每年均达50%以上。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建立“3张清单”——建立跨区经营食盐批发企业(含分公司)清单;建立特殊食品经营重点场所检查对象清单,将辖区内连锁药店、母婴店、大型超市以及医疗机构特殊食品经营者纳入特殊食品经营重点场所检查对象,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建立南宁市特殊食品主要批发企业清单,摸排全市流通领域常见品牌、厂家的特殊食品,找到南宁区域的批发商,将其纳入重点场所检查对象。
为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解决部分区域特殊食品专区专柜设置不规范、混放现象易反复等问题,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规范提升行动,开展“二专一标一提示”专项整治行动(即设立专区专柜、张贴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标识、标注消费提示)。市场监管部门将规范特殊食品经营重点场所的经营环境,引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设置醒目的专区专柜,张贴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标识并标注消费提示;对检查中发现的特殊食品经营者未设置专区专柜、未张贴专区标识及消费提示等问题,责令其及时整改到位,对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特殊食品贮存条件与要求明显不符、虚假夸大宣传严重的,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为督促经营行业规范经营、诚信自律,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店建设工作。以“三有三无”(有证照有台账有专区、无夸大宣传无假冒无过期)为主要内容,将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行为6个方面作为创建标准,打造经营示范店,以点带面促进其他特殊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
《中国质量报》